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及15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报告文本、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1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及15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省常熟市碧溪街道长春路101号
建设单位: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2-52648000
报告获取网络链接:年产21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及15000吨高质量电子级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稿.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vdxwUtSXCOOPOcMGZfI4Q?pwd=y61c 提取码: y6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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