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5-10-21 09:00:1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产品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15-9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职工人数:本项目增加职工人数15人;

运行时数:年工作日为333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7992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新购置反应器、容器、搅拌器等设备,依托现有建构筑物,在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厂区现有2#厂房内建设一条聚氨酯胶粘剂产品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5000吨/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强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

(2)废气

本项目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新增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依托现有DA003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和设备清洗废气依托现有RTO处理后依托现有DA005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经氮封、气相平衡管措施后排放。

(3)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冬雨

联系方式:18013620075

联系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15-9号

评价单位: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72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全本公示稿及征询意见单
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5-10-21 09:00:1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聚氨酯胶粘剂产品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15-9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职工人数:本项目增加职工人数15人;

运行时数:年工作日为333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7992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新购置反应器、容器、搅拌器等设备,依托现有建构筑物,在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厂区现有2#厂房内建设一条聚氨酯胶粘剂产品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5000吨/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强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

(2)废气

本项目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新增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依托现有DA003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和设备清洗废气依托现有RTO处理后依托现有DA005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经氮封、气相平衡管措施后排放。

(3)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波士胶粘合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冬雨

联系方式:18013620075

联系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15-9号

评价单位: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72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全本公示稿及征询意见单